| 作者:本站 日期:2018-8-14 23:40:05 09:17:31 |
1.发票领用簿; 2.税控专用设备(纳入税控系统的纳税人报送); 3.当月已开具发票存根联、红字发票、作废发票以及空白发票; 4.U盘(用以拷取新的CA证书)。 方法 纳税人当月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及时联系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当下月申报期正常抄税后,应到税务进行上门申报。 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1.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应将所有空白发票作废并上传电子信息,再到税务进行发票验旧并完成变更。 2.变更可选择月初完成抄税和申报后进行,暂不开具发票,并将全部空白发票在上月在防伪税控系统内作废,同时在上月认证完所有已收到进项发票,这样只需在工商变更后持防伪税控设备到税务进行重新发行即可,无需再进行当月抄税和退票处理,下月也可正常进行网上申报,无需上门申报。 3.变更完成后收到原税号的进项发票需退回销售方并按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新开具。 4.纳税人变更后应领取新的CA证书用于网络申报。 5.纳税人变更后应及时更换发票专用章。 注意事项 非“一照一码”企业发生登记事项变更或要求换发新版执照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后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将变更信息即时共享至宁波市信息交换平台,同时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接收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后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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